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审核所需资料
1.《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3.化妆品标签样张8份(缩印为A4纸)。
4.产品成份表。
5.具有特殊功效的产品需提供官方的或公证的证明材料。
6.进口化妆品标签加审:经公证的化妆品在生产国(地区)官方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或原产地证明。
出口化妆品标签加审: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7、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所有外文内容均需翻译成中文。
注:用于申请材料的化妆品标签样张:每1套申请材料附1份销售包装,如为裸体包装产品,须是反映产品外观、字迹清晰的彩色照片或彩色扫描图像。加贴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还需在每套材料中提供1份原包装、内置说明书及其二者的全部中文翻译。用于制作证书的化妆品标签样张:4份反映产品销售包装外观、字迹清晰的7寸彩色照片或彩色扫描图像,将其置于A4规格纸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