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关于暂停日本野村商事公司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2006年第57号)
2006年第57号
关于暂停日本野村商事公司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近日,总局在对日本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后续监督管理的现场检查中发现,日本野村商事公司(注册号:392041091)注册材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48号公告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日本野村商事公司(注册号:392041091)的注册资格。
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把关,对日本野村商事公司所供废物原料的报检申请不予受理。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四日